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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先行调解+当场履行”高效化解邻里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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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先行调解+当场履行”高效化解邻里纠纷

“先行调解+当场履行”高效化解邻里纠纷

近日,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人民法庭通过“先行调解+当场履行”模式,成功化解(huàjiě)一起因(yīn)农机服务费引发的邻里纠纷,让原本对簿公堂的屯邻小周和老李握手言和,用司法温度修复了邻里情谊(qíngyì)。 2023年,小周为同村的老李提供农机服务,累计(lěijì)产生费用3700元(yuán)。然而,双方却因费用支付问题产生分歧。小周称未收款,老李坚称(jiānchēng)已现金支付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小周诉至法院。 法庭经审查,认为(rènwéi)纠纷事实清晰、标的额小且(xiǎoqiě)双方系屯邻关系,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(hòu)启动了“先行调解”程序(chéngxù)。“金玉米调解工作室”专职调解员谢瑞桥与法官李翔,采用“背对背沟通、面对面协商”的策略(cèlüè)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法律规定,并以“远亲不如近邻”的朴素道理劝和。最终老李当场给付小周1500元,小周放弃其余费用主张并申请撤诉,矛盾在数日(shùrì)内化解。 拿到款项的小周感慨道:“本来以为要打很久官司,没想到(méixiǎngdào)这么快就解决了,还(hái)不伤和气!” 老李也对调解结果(jiéguǒ)表示满意,二人握手言和。 “先行调解+当场履行”模式(móshì)是梨树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(lǐniàn)的生动实践。该模式通过(tōngguò)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(qiányí),优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,并推动调解协议即时履行,既避免了后续执行难题,又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(hé)”的良好社会效果。未来,梨树法院将继续深化该机制,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(pàn)”,以更高效、更温情的司法举措,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 来源(láiyuán):梨树县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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